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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02-10 16:20     来源: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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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编制状况人员构成

四、2022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 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3.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说明

  4.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并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管理制度、作业与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化科研、推广和科技管理,重大科研、开发、推广项目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教育和农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业机械产品管理及农机市场的执法监督工作,参与和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调查工作,依法处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投诉案件。

(七)负责全市的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市农机化技术教育培训指导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农机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需求预测;负责全市拖拉机驾驶培训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农业机械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九)指导协调农机化生产,参与和组织农业的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抗灾救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和农用机具的调度。

(十)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工作以及全市农机化信息网络的建设;指导全市农机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市级农机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一)负责承办农机行业来信来访行政复议事项。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1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河池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机化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决定;

2研究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农机化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全市农机科研开发、技术推广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和认证进行管理

4、承担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部门下达的农机技术推广项目和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农机化科技项目的实施,

5、负责农机使用、管理、维修等各类人员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6、负责全市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投诉工作;

7、负责搜集、整理、传递农机科技情报和农机信息,开展农机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普及农机科技知识;

8、承担有关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指导工作;

9、对县级农机化技术推广站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10、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是河池市人民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本级预算、直属二层参公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河池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三、单位编制状况人员构成

本部门由是农机中心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直属二层河池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组成,人员情况如下:

市农机中心本级及直属二层单位总核定编制数32名,其中:中心本级7名、农机化技术推广站25名,均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25人,其中:中心本级在职在编实际人员8(机构改革未完成)、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在职在编实际人员17人。全中心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5人,其中:中心本级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7人;农机化技术推广站退休人员28人。

具体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目

合计

中心本级

推广站

编制数

32

7

25

在职人数

25

8

17

其中:

在岗人数

25

8

17

离退休人数

1

1


退休人数

45

17

28


四、2022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1. 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绩效考评任务指标,提升全市农机装备水平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全市主要农作物(水稻、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2积极争取和实施农机化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大力推广适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机具新技术,巩固“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发展成果2022年建设优势特色生产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在东兰、南丹两县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计划落实好5个县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

3完成各类农机化技术培训达1.35万人次以上

4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部署,抓好农机服务“三农”工作,推进农业产业生产机械化,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高效、农民增收致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5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6强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平安建设,在机关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生态。

7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任务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1

一、部门收支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总收入预算为655.4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同比减少479.24万元,同比下降42.24%。其中项目收入4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6.41%,同比减少1.06万元,同比下降2.46%。原因一是单位机构改革,一部分人员划转到河池市农业综合行政支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2022年项目经费年初预算较2021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总支出预算为655.42万元,(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同比减少479.24万元,同比下降42.24%。其中基本支出613.42万元,占总支出93.59%,同比减少478.18万元,下降43.81%;项目支出42万元,占总支出6.41%,同比减少1.06万元,下降2.46%。原因一是单位机构改革,一部分人员划转到河池市农业综合行政支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2022年项目经费年初预算较2021年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科目预算支出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8%,同比减少4.33万元,同比下降45.9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预算支出55.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同比减少46.16万元,同比下降45.28%

3.卫生健康科目预算支出4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3%,同比减少31.05万元,同比下降39.24%

4.农林水科目预算支出505.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15%,同比减少363.06万元,同比下降41.79%

5.住房保障科目预算支出40.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3%,同比减少34.62万元,同比下降45.9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13.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59%,同比减少478.18万元,下降43.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7.81万元,同比减少438.09万元,同比下降47.83%;商品和服务支出71.4万元,同比减少48.07万元,同比下降40.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21万元,同比增加7.98万元,同比增加14.1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2万元,占总支出6.41%,同比减少1.06万元,下降2.46%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655.42万元,同比减少479.24万元,同比下降42.24%。其中项目收入4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6.41%,同比减少1.06万元,同比下降2.46%。原因一是单位机构改革,一部分人员划转到河池市农业综合行政支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2022年项目经费年初预算较2021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655.42万元,同比减少479.24万元,同比下降42.24%。其中基本支出613.42万元,占总支出93.59%,同比减少478.18万元,下降43.81%;项目支出42万元,占总支出6.41%,同比减少1.06万元,下降2.46%。原因一是单位机构改革,一部分人员划转到河池市农业综合行政支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2022年项目经费年初预算较2021年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科目预算支出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8%,同比减少4.33万元,同比下降45.9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预算支出55.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同比减少46.16万元,同比下降45.28%

3.卫生健康科目预算支出4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3%,同比减少31.05万元,同比下降39.24%

4.农林水科目预算支出505.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15%,同比减少363.06万元,同比下降41.79%

5.住房保障科目预算支出40.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3%,同比减少34.62万元,同比下降45.9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13.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59%,同比减少478.18万元,下降43.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7.81万元,同比减少438.09万元,同比下降47.83%;商品和服务支出71.4万元,同比减少48.07万元,同比下降40.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21万元,同比增加7.98万元,同比增加14.1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2万元,占总支出6.41%,同比减少1.06万元,下降2.46%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按经济分类划分为

1.工资福利支出477.81万元,同比减少438.09万元,同比下降47.83%。支出范围包括农机中心本级及所属二层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71.40万元,同比减少48.07万元,同比下降40.24%。支出范围包括农机中心本级及所属二层单位机构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驻村工作补助、其他交通费等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64.21万元,同比增加7.98万元,同比增加14.19%。支持范围包括农机中心及所属二层单位离退休人员所需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三、2022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与2021年持平。其中:

() 公务接待费2022预算2.50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到我中心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我单位在编的公车已于公务车改革时上交,故不再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0万元。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会议费预算数3万元,2021年持平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培训费预算数为8.3万元,同比减少4.33万元,同比下降34.28%。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一部分人员随编制划转到河池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故人员减少,年初预算培训费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1.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89%同比2021119.47减少48.07万元,下降40.24%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67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支出总预算的0.41%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持平。


六、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说明

20181126日根据河财行处〔201810号文,河池市农业机械化农机中心本级及所属二层预算单位原移交河池市公车办的2辆车(桂M6715、桂MB6720)已经进行报废处置。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22年我中心对所有项目支出填报了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对2021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绩效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本项内容详见附件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