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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02-28 17:50     来源: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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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编制状况人员构成

四、2023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 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3.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说明

  4.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机化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为推进农机化发展提供技术性支撑和事务性服务。

2.调查研究农机化产业结构调整、农机化技术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设施农业、无人机等智慧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发展和技术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开展全市农机化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以及农机化科研、开发、推广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

3.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农机作业补贴等农机惠农专项补贴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和农机抗灾救灾等工作。

4.执行农业机械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及农机生产、维修、作业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重大农业机械科研攻关和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负责指导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等开展农机技术推广活动。配合开展农业机械鉴定及农机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5.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负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开发、引进、试验、示范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

6.承担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调查、质量投诉、来信来访的技术服务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农机维修质量、作业质量和服务质量投诉案件和相关纠纷调解工作。

7.承担农业机械化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预测,以及农机化生产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信息收集、整理、发布。

8.承担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机使用管理和驾驶操作等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宣指导各县(区)开展农机化生产安全服务、农机化政策宣传等行业管理工作。

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是河池市人民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单位设置6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人事科、产业发展科、科技推广科、质量和信息化科、安全教育课。

三、单位编制状况人员构成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总核定编制数32名,实有在编人数23。中心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5人,具体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目

合计

中心本级

编制数

32

32

在职人数

23

23

其中:在岗人数

23

23

离退休人数

1

1

退休人数

45

45


四、2023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1. 工作目标及任务

  1. 组织动员农机力量投入“春耕”“双抢”“秋冬种”等农时农业生产,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6.33%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7.62%以上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9.2%以上

  2. 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绩效考评任务指标,努力提升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

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实施农机化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大力推广适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机具新技术,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4积极探索农机社会化服务路径,依托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奖补、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棚库补助等惠农政策的推动,推动开展农机服务试点工作。

5立足我市山区特色农业,强化交流与合作,突破丘陵山区特色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与实践。

6强化农机化技术培训。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购机农机手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群众作业水平,为我市农机化发展保障人才技术支撑。2023年全市完成各类农机化技术培训达1.2万人次以上。

7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等活动开展老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农机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农民机手和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8强农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大查摆大整治,提升农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9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全市农机系统要深入贯彻自治区、河池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坚持行之有效的防控机制和做法,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1

一、部门收支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总收入预算为569.1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同比减少86.31万元,同比下降13.17%。其中项目收入41.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7.33%,同比减少0.3万元,同比下降0.71%。原因一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项目经费年初预算较2022年减少。三是2023年部门预算未将退休了人员物业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列入预算,2022年部门预算列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总支出预算为569.11万元,(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同比减少86.31万元,同比下降13.17%。其中基本支出527.41万元,占总支出92.67%,同比减少86.01万元,下降14.02%;项目支出41.7万元,占总支出7.33%,同比减少0.3万元,下降0.71%。原因一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项目经费年初预算较2022年减少。三是2023年部门预算未将退休了人员物业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列入预算,2022年部门预算列入。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科目预算支出4.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2%,同比减少0.99万元,同比下降19.4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预算支出67.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80%,同比增加11.31万元,同比增加20.28%。原因是:2023年把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列入预算,2022年预算未列入。

3.卫生健康科目预算支出41.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2%,同比减少6.39万元,同比下降13.29%

4.农林水科目预算支出423.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39%,同比减少82.31万元,同比下降16.28%

5.住房保障科目预算支出3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7%,同比减少7.95万元,同比下降19.4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27.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67%,同比减少86.01万元,下降14.0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1.97万元,同比减少45.84万元,同比下降9.59%;商品和服务支出65.52万元,同比减少5.88万元,同比下降8.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2万元,同比减少34.29万元,同比下降53.4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下降幅度达大的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未将退休了人员物业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列入预算,2022年部门预算列入。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1.7万元,占总支出7.33%,同比减少0.3万元,下降0.71%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69.11万元,同比减少86.31万元,同比下降13.17%。其中项目收入41.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7.33%,同比减少0.3万元,同比下降0.71%。原因一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项目经费年初预算较2022年减少。三是2023年部门预算未将退休了人员物业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列入预算,2022年部门预算列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569.11万元,同比减少86.31万元,同比下降13.17%。其中基本支出527.41万元,占总支出92.67%,同比减少86.01万元,下降14.02%;项目支出41.7万元,占总支出7.33%,同比减少0.3万元,下降0.71%。原因一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项目经费年初预算较2022年减少。三是2023年部门预算未将退休了人员物业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列入预算,2022年部门预算列入。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科目预算支出4.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2%,同比减少0.99万元,同比下降19.4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预算支出67.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8%,同比增加11.31万元,同比增加20.28%。原因是:2023年把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列入预算,2022年预算未列入。

3.卫生健康科目预算支出41.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2%,同比减少6.39万元,同比下降13.29%

4.农林水科目预算支出423.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39%,同比减少82.31万元,同比下降16.28%

5.住房保障科目预算支出3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7%,同比减少7.95万元,同比下降19.4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27.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67%,同比减少86.01万元,下降14.0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1.97万元,同比减少45.84万元,同比下降9.59%;商品和服务支出65.52万元,同比减少5.88万元,同比下降8.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2万元,同比减少34.29万元,同比下降53.40%2023年部门预算未将退休了人员物业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列入预算,2022年部门预算列入。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1.7万元,占总支出7.33%,同比减少0.3万元,下降0.71%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按经济分类划分为

1.工资福利支出431.97万元,同比减少45.84万元,同比下降9.59%。支出范围包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65.52万元,同比减少5.88万元,同比下降8.24%。支出范围包括单位机构运行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驻村工作补助、其他交通费等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2万元,同比减少34.29万元,同比下降53.40%。支持范围包括单位离退休人员所需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三、2023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与2022年持平。其中:

() 公务接待费2023预算2.50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市县(区)单位到我市参加各类公务活动的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预算0万元。我单位在编的公车已于公务车改革时上交,故不再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预算0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0万元。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会议费预算数3万元,2022年持平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培训费预算数为7.31万元,同比20228.30万元,减少0.99万元,同比下降11.93%。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年初预算培训费收入支出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5.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51%同比202271.4万元,减少5.88万元,下降8.24%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76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支出总预算的0.49%2022政府采购预算2.67万元,增加0.09万元,增加3.37%。增加原因是业务需要。

六、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23年预算我中心对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填报了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对2022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绩效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