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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农机投诉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09-29 14:41     来源:河池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作者:河池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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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农机投诉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主管部门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部门(单位)名称(盖章):

2018年9月28 日

河池市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河池市西环路三巷21号

邮编

547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月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5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5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自治区财政

 

自治区财政

 

市县财政

5

市县财政

5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5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按经济科目)

 

 

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农机投诉工作经费

5万元

万元

 

 

 

 

 

 

 

 

 

 

 

 

 

 

 

 

 

 

 

 

 

支出合计

5万元

5万元

 

预  期(或调整后)

实  际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1、全市开展11场3.15农机质量宣传日活动。

2、对全市农机补贴经销商、农机维修点进行检查。

3、处理年度所有农机质量投诉案件。

 

综合得分

100

自评等次

一级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覃有敢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黄僚

站长

河池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廖明玖

办公室主任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农机投诉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农机投诉工作经费项目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农机质量监督管理是维护我市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及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维护我市农业机械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管理行为。2017年底,河池农业机械总动力313.7万千瓦,各类农业机械的拥有量达了96.04万台(套),农作物机耕作业面积36.82万公顷、机械播种面积4.58万公顷、机收面积11.57万公顷,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9.6%,农业机械化水平进入了中级发展阶段。为有力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必需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农业机械产品、维修、作业、服务等质量要有保障。因此,农机管理部门必需认真开展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农机投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投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开展调查或者处理质量投诉,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因此,财政预算要设立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农机投诉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实施情况

2018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利用科技下乡、农机培训、安全检查、补贴政策宣传、补贴机具核验等工作时机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深入乡村开展农机质量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规范农机质量投诉调解,维护农机者合法权益;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质量打假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力度,遏制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流通,净化农机市场,促进农机化健康发展。全市共制作悬挂宣传横幅42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接受群众咨询1300多人次;检查农机维修网点7家、农机销售企业11家,查出涉嫌不合格产品6件,价值3万元,发放整改通知书2份,按要求整改2份,整改率达100%;成功调解罗城县11名群众投诉广西罗城县万农农机有限公司销售的“惠农天府5H-1.5”粮食烘干机产品质量案1起,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18年初部门预算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农机投诉工作经费5万元,2018年12月底使用完毕,使用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全市开展11场3.15农机质量宣传日活动。

2、对全市农机补贴经销商、农机维修点进行检查。

3、处理年度所有农机质量投诉案件。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8年7月22日,成立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农机投诉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李求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有敢,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黄僚、廖明玖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布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椐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7年11-12月,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工程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18年农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农机投诉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资金5万元,共计5万元,分别投入到1个项目,投入资金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

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11场“3.15”农机质量宣传日活动,提高了群众维权意识。积极开展农机质量打假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农机补贴经销商、农机维修点进行了检查。成功处理了年度所发生的2起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圆满完成了项目指标,项目实施验收合格率达100%。

(三)产出

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11场“3.15”农机质量宣传日活动,提高了群众维权意识。积极开展农机质量打假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农机补贴经销商、农机维修点进行了检查。成功处理了年度所发生的2起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圆满完成了项目指标,项目实施验收合格率达100%。

(四)效果

1、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完成后,我市群众农机质量维权能力、农机市场监管能力及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处理能力均得到了提高。

2、可持续发展:(经费类项目可不写此项内容)

3、社会公众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一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农机市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坑农害农行为,净化了农机市场。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农机打假宣传活动,促使农机经销者守法经营,增强农民维权意识。组织开展农机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积极调解和处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案件,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的统一受理程序,提高了投诉案件的处理效率,维护了广大农机户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机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质量、作业质量及维修质量,且农机产品遍及我市千山万弄,分布各村庄,开展农机质量跟踪调查及整治工作难度相当大,需要投入的人、财、物都比较大。

二是很乡镇没设有农机站,乡镇一线缺乏农机工作人员。

(三)建议

加大项目的预算经费,确保农机质量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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