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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农机〔2022〕22号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县(区)农机化绩效考评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12-28 17:50     来源: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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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机中心:

根据《河池市绩效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绩效考评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河绩办发〔202217号)和《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度县(区)绩效考评农机化指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机〔202210)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农机化绩效考评年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年度绩效指标自评总结工作

县(对照2022年度河池市县(区)绩效考评农机化指标评分细则及佐证材料清单》(附件1中的年度目标任务、评分要求和台账目录清单,按附件2模板撰写自评报告202315日前通过邮箱报送。自评报告要求实事求是、内容完整、言简意赅,完整准确概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

二、规范提供佐证材料

(一)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1.中央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以广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资金使用情况截图和结算情况截图作为佐证材料。

2.自治区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获得自治区补贴资金的县(区),报送《2022年度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及结算情况统计表》(附件3)盖章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其他未获得自治区补贴资金的县(区)不需提供。

3.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收机械水平。以《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统计表》(附件4)盖章扫描件为佐证材料。

4.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以《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统计表》(附件5)盖章扫描件为佐证材料。

5.支持农机化发展资金(加分项)。2022县(区)支持农机化发展资金汇总表》(附件6),项目批复、协议或合同、支付凭证。汇总表和支付凭证内容、顺序要求一一对应,一目了然。

(二)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

1.补贴资金使用。补贴系统数据与实际资金使用数据一致的县(区),以系统截图作为佐证;系统数据不能完全体现真实资金使用情况的县(区),以《2022年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7)盖章扫描件作为佐证。

2.补贴资金结算。以财政兑付凭证作为佐证材料。

3.机收资金使用(加分项)。线上部分以系统截图为佐证,线下部分数据以糖厂磅单、提交财政部门的兑付申请或其他能证明使用机收补贴资金的材料等为佐证。

考评结果反馈

市农机中心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结果和各县(区)自评情况综合评估,经市农机中心领导班子审定后,向市绩效办报送县(区)指标考评结果表和指标超额加分表,并通过河池市绩效考评管理系统录入县(区)考评初评结果。市绩效办审核同意后,统一向各县(区)反馈最终考评结果。

四、其他事项

(一)支持农机化发展资金佐证材料要大胆收集,凡是项目内容中含有“农机元素”的要做到“应统尽统”。12月中旬我中心已发文通知各县(区)报送,已完成材料报送的县(区)若无增补或调整的,可不再报送;有材料增补的,可只补充增补部分的材料。

(二)糖料蔗机械化作业补贴资金兑付凭证已于日常收集,年终考核若有材料增补的只需报送增补部分,无增补的可不再报送。

(三)佐证材料要确保规范有效,按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整理,切忌盲目堆砌,造成不必要的审核负担。未按时按要求上报佐证材料不规范,影响到全市考评工作正常开展的,将酌情扣分

未尽事宜,请与市农机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班承才,联系电话0778-210710517878816869邮箱hcnj7105@163.com



附件:1.2022年度河池市县(区)绩效考评农机化指标评分细则及佐证材料清单

2.××县(区)农机中心2022年度县(区)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3.2022年度自治区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及结算情况统计表

4.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统计表

5.2022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统计表

6.2022县(区)支持农机化发展资金汇总表

7.2022年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情况统

计表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21228

附件1


2022年度县(区)绩效考评农机化指标评分细则及佐证材料清单

指标名称

分值

目标要求和评分标准

具体任务

最高加分

超额加分细则

佐证材料台账目录

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实施效益-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最高扣3

完成市农机中心下达至各县(区)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目标任务(包括2022年度中央资金、历年结余资金的50%)的不扣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3分。

资金使用目标任务(万元):金城江80、宜州620、罗城384、环江240、南丹100、天峨55、东兰45、巴马93、凤山90、都安110、大化40



1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央资金使用情况截图;

已结算资金占市农机中心下达至各县(区)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目标任务的95%不扣分,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0.3分。

资金结算目标任务(万元):金城江76、宜州589、罗城364.8、环江228、南丹95、天峨52.25、东兰42.8、巴马88.35、凤山85.5、都安104.5、大化38

0.5

完成补贴资金使用绩效目标任务的县(区),已结算资金占市农机中心下达至各县(区)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目标任务的98%0.1分,每多完成1个百分点加0.2分,最高加0.5分。

2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资金结算情况截图;

3自治区资金使用及结算情况统计表盖章件(附件3

完成市农机中心下达的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和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目标任务的不扣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0.3分。
以上最高扣3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发展指标:金城江60.09%、宜州59.59%、罗城59.39%、环江57.75%、南丹57.46%、天峨53.29%、东兰53.72%、巴马52.58%、凤山51.10%、都安52.97%、大化53.36%
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目标任务:金城江79.37%、宜州78.92%、罗城78.94%、环江78.67%、南丹77.11%、天峨76.74%、东兰77.60%、巴马74.91%、凤山75.23%、都安75.28%、大化75%

0.5

县(区)支持农机化发展的资金总量达到230万元且完成结算的加0.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万元加0.02分,最高加0.5分。
以上最高加1分。

4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附件4);

52022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附件5);

6)县(区)支持农机化发展资金所需资料:用于购置农机具的专项补贴资金,农机类项目的专项实施资金,宜机化改造投入的专项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县(区)支持农机化发展资金汇总表》(附件6),项目批复、协议或合同、支付凭证。

粮食安全责任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项目。

3

资金使用量达到2022年度下达总资金量的85%1.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资金使用量(万元):
金城江243.95

宜州1079.5

罗城706.35

环江175.95

南丹76.5

东兰17

都安161.5

大化157.25

0.5

资金使用量超过2022年度下达资金量的88%且资金完成率排名全市前5名的,加0.2分,每多完成1个百分点加0.04分,最高加0.5分;

1)糖料蔗作业补贴系统2022年资金量截图(截至20221231日)

22022年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7);

资金结算量达到2022年度下达总资金量的80%。得1.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资金结算量(万元):
金城江229.6

宜州1016

罗城664.8

环江165.6

南丹72

东兰16

都安152

大化148

0.5

资金结算量超过2022年下达资金量的85%且排名前5名的,加0.1分,每多完成1个百分点加0.02分,最高加0.2分;
完成资金使用目标任务的县(区),机收作业补贴资金使用量占资金总使用量的比例排在全市前5名的,按排名先后分别加0.30.250.20.150.1

  1. 各地2022年财政兑付凭证。

  2. 线上部分:机收作业系统截图线下部分:糖厂磅单、提交财政部门的兑付申请或其他能证明使用机收补贴资金的材料等为佐证

附件2

××县(区)农机中心2022年度县(区)

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模板)


。。。。。。

一、指标完成情况

二、扣分结果及理由依据

三、加分结果及理由依据

四、工作亮点

五、存在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附件3


2022年度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使用及结算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下达资金

使用资金

结算资金

备注





……





















注:1.单位:万元

2.未获得自治区补贴资金的县(区)不需填写。


附件4

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单位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水稻、玉米、马铃薯、花生播种面积

甘蔗播种面积

甘蔗宿根面积

甘蔗新植面积

耕种收综合水平%

机耕

机种

机收

面积(公顷)

水平%

面积
(
公顷)

水平%

面积
(
公顷)

水平%

合计
































































































播种面积数据来源:由各县(区)从农情或统计获取。

附件5

2022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单位

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率

水稻播种总面积

水稻耕种收综合水平%

机耕

机种

机收

面积
(
公顷)

水平%

面积
(
公顷)

水平%

面积
(
公顷)

水平%

合计













































播种面积数据来源:由各县(区)从农情或统计获取。


附件6

2022县(区)支持农机化发展资金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支持对象

身份证或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金额

支持类型

资金具体用途

发票号码

备注





























































注:1.支持对象填写姓名或单位名称等;

2.金额以已结算兑付资金为准;

3.支持类型可填写购置农机装备、支持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如农机库棚、农机维修网点、机耕道路建设)、宜机化改造、其他涉及农机化发展的入资金等。

4.资金具体用途可填写购置的农机装备数量、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基础设施建设、宜机化改造具体内容等


附件7

2022年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统计时间:202211-1231

县(区)

2022年下达资金

(万元)

2022年资金实施情况

高效机收基地

备注

已审核

(万元)

审核

%

已结算(万元)

结算率%

其中:机收作业补贴资金使用(万元)

已备案面积(亩)

已验收面积(亩)

补助资金额(万元)













































注:审核率=已审核资金/2022年下达资金;

结算率=已结算资金/2022年下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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